关于拟举办第三届全国城市警务智库论坛暨论文征稿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城市警务智库研究和实践,更好地推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城市警务工作提质增效,拟于今年11月下旬在苏州举办第三届全国城市警务智库论坛。这次论坛,由公安部公安发展战略研究所、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和江苏省警察协会主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城市警务研究中心、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和苏州市警察协会承办。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城市警务治理。此次论坛设“新时代社区警务”、“高质量警务治理”、“城市警务改革”三个分论坛,拟邀请多位国家级智库专家主题演讲,邀请公安部研究室、政治部人训局、治安局、法制局和科信局等部局领导莅临指导,并邀请部分省、市公安机关、警察协会领导和论文作者等参加。有关论坛的时间、会地等,将另行通知。
为了办好此次论坛,应聚焦如何以战略管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尤其是以“枫桥经验”为指导,推进城市警务治理主题,主要征集下列选题论文:
一、关于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新时代社区警务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
三、高质量警务治理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
四、推进城市警务改革尤其是创新现代警务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五、城市智慧警务建设与应用研究
六、警务绩效科学考核探究
七、良好警营生态建设实践与思考
请各位专家、学者和研究员围绕上述选题,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相应的研究并撰写论文。论文字数5000字左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为了鼓励论文作者,本次论坛继续实行有奖征集,即对所有征集到的论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在论坛会上予以奖励,并择优刊载于《城市警务研究》。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0日
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投稿须提交Word文档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suzhoushijcxh@163.com,可同时提交Word文档纸质文本,邮寄或快递至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298号2号楼2楼苏州市警察协会,陈玲收。邮编:215006,联系电话:0512-67786658。
二、论文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外,其他标点符号均占一格。书刊及论文名均用“《 》”。
三、文章一级标题序号用“一、二 ……”,二级标题序号用“(一)、(二) ……”,三级标题序号用“1. 2.……”。
四、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编号格式为“1、2……”,序号在引述内容之后。书籍引用,依次标明注号、著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版次、页码。报刊引用,依次标明注号、作者、篇名、报刊名、年代卷次(版次)、出版日期。
五、来稿需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六、论文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标题”。
第三届全国城市警务智库论坛论文格式
(居中,黑体小二号字)
一、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正文: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强化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的实践认识是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之后也得到了经济学界的认可,并尝试提出“三权分置”的理论。但是经济学优先追求的是效益,而法学优先追求的是公正公平因素,因此经济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之前,必须接受法学理论的检视。现行法依据,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的客体是该权利本身,不是所对应的客体物。因为立法政策对权利的定性具有决定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行间距1.5倍)
(一)二级标题黑体小三
1.三级标题黑体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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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平基.三权分置理论反思与土地经营权困境的解决路径[J].法学,2016(9):54-66.(脚注所有符号均在英文状态下输入,字体为宋体小五)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下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768.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68-6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N].河北日报,2014-01-20(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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